2、胭脂的大长腿

方尊在大堂内扫了一眼,正想寻觅红鬃马的老者,最好上前通报一声,免得落入那六个黑衣人手里。

不料大厅里人头攒动,却不见老者的身影。方尊还想再扫视一圈,胭脂娇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:“方尊,你个小东西,快一点,耳朵聋了啊?”

方尊抬头一看,胭脂正站在二楼自己的厢房门口,衣衫不整,上身穿着一个小肚兜,平坦的小腹晶莹剔透,只是双峰实在傲人,把肚兜撑的挺立,下身一件红色绸缎的小短裤,一双雪白的长腿在楼栏之间若隐若现,由不得人就垂涎三尺。

方尊应了一声,上了楼梯,到了胭脂的门口。

胭脂浑身香气,略微闻一闻就让人如痴如醉,除了脂粉的气味,胭脂身上独特的女人体味也让人如痴如醉。方尊每次来春园最乐意的就是听胭脂的差遣,除了胭脂出手阔绰之外,能借机多看几眼尤物般的女人也算是方尊的乐趣。

胭脂拿出一块碎银,递给方尊:“快去镇上老杜家,来五斤上好的烧刀子!剩下的钱,就当本姑娘赏给你的!”

方尊应了一声,接过银子并不挪步,看着胭脂前胸伴随着呼吸起伏,不大的肚兜遮挡不严,显得捉襟见肘,一对玉峰在肚兜里若隐若现。胭脂自然知道方尊在看什么,只是青楼的女子本来就要放荡一些,不怒反笑,伸出竹笋般的玉手,拧了一下方尊的脸蛋儿说:“快去办差事,本姑娘心情好的时候,赏你一盆洗脚水解馋!”

胭脂说罢,娇笑一声,回身露出大片粉背,莲步轻盈进了厢房,随手紧闭上了房门。方尊朝厢房内望了一眼,隐约看到胭脂的床上躺着一个男人,那男人衣冠不整,光着半个膀子,想必是方才已经和胭脂香汗淋漓了一番。只是那那男人背朝房门,看不清楚长相。方尊心里暗骂,刚刚玩儿了上好的女人,现在又要喝最烈的酒,这日子,可真的跟神仙一般。

春园里什么酒都有,偏偏就没有“烧刀子”。这种酒很烈,酒精度极高,一般人喝不了几杯酒醉的不省人事,青楼里自然不会备这种酒。一个男人进来,吃几口小菜,喝几杯烈酒就醉的不省人事,这满楼姑娘的生意谁来照应,青楼又怎么能赚更多的银子?

老杜家的酒馆也早早就关张了,小镇上的商铺知道这个集市又有杀人的纠葛,都敬而远之。若不是小镇偏偏又因为杀人闻名,引得无数豪客来往,带动了小镇的生意,这里的居民怕是早就远走高飞。

方尊砸了半响酒馆的门,老杜才懒洋洋地喊了一声:“老子休息了,要酒明天喝!”听声音,老杜是喝的差不多快醉了。

方尊对着酒铺的门板又是一阵拳打脚踢,大声说:“杜老酒鬼,你要是不开门,我明天逢人就说你的酒是酸的!”方尊在镇上就是一个泼皮,什么话都敢说,什么事都敢做,人人都对他让三分,生怕惹上这个小痞子。

老杜果然怕这招,开门让方尊进去。方尊说明来意,怀抱着五斤酒罐子返回春园。

方尊敲开胭脂的门,本想多说几句话,趁机再看看胭脂的身子,不料胭脂接过酒罐,一把就将方尊推了出来。方尊朝里一看,之前床上的男人正泡在木桶里,看来马上要和胭脂鸳鸯戏水。

只是男子依然背对着门口,看不清面目,但屋内香气怡人,香炉里袅袅香烟而起,再加胭脂娇美的身影进进出出,简直就是人间仙境。

方尊暗骂一声:“等老子有钱了,也和胭脂睡她个十天半个月!”

不料这一趟奔波,肚子已经饿得咕咕乱叫,方尊实在扛不住了,溜进厨房胡吃海喝了一通。

厨房的胖厨子早就习惯了方尊,就连春园的大老板对方尊也无可奈何。起初还将方尊打骂,赶出厨房,可方尊出门就在镇子上四处乱说,说什么春园的姑娘都有花柳病。

春园的大老板无可奈何,以后对方尊进厨房偷吃也就睁一眼闭一眼。厨子们也知道,这镇上方尊虽然是个身无分文的小痞子,但属于不能得罪的人之一。

啃了两个羊腿,一个葱油饼,半斤酱油肉,方尊这才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儿。厨房里还有半瓶绍兴花雕,想起刚才替胭脂打酒,方尊肚子里的酒虫就痒痒。虽然自己也想喝酒,但是方尊替人办事有个规矩,绝对不贪占别人的东西。

就这冲这一点,胭脂也非常信任他,明知道方尊色眯眯的眼睛在她的胸脯和大腿上从没有离开过,可还是乐意每次差遣方尊。

方尊顺手拎起那半瓶花雕,一个烧鸡,准备找个地方躺着舒舒服服地喝一壶,睡一觉。想想胭脂房间里那个男人此时正在喝最烈的酒,睡最美的女人,方尊就来气。不料今天春园生意太好,四处都是满座,方尊没找到合适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