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四章 四小王

四小王天赋异禀,战力无双,每个人都是风口浪尖上的天才,他们的名字大陆可谓无人不知,只是名字就足够造成一定的轰动。从某方面来说,美男王恐怕是四人中最名声远播又臭名昭著的人物,他的丑实在令人过目难忘,但他又以大陆第一美男子自称,人们明知他丑得不堪设想,但是没人敢当面指出来,因为花美男实在是太厉害了。

竞技场后台,这里聚集着准备参赛的所有人,无一不是叱咤风云的人物,而花美男就在角落地带,他躺在藤椅上,三个人用扇子伺候着,一个披着红花披风的男子站在一旁,面无表情。

“庸俗!真是庸俗!”

花美男听闻外面的哗然声,不满的摇着头,拿起破铜镜照来照去,不时还作几个表情动作,他摸着嘴上的一缕小胡子,叹道:“都是以貌取人的家伙,虽然他们迷恋我,我会有一点点的欣慰,但是崇拜我,爱慕我,也要有限度。这种无法自拔将我视作生命的迷恋,很令人为难。美,是我的错吗?”

“美男子,你生来就是错误,这种美貌怎能出现在大陆,一定会遭天妒忌的。”

八嘎一脸羡慕的望着花美男,那份痴迷远比照镜子的花美男更甚。八嘎相比于五年前,更加魁梧,更加高大,本是纯爷们的他却是涂抹胭脂水粉,尤其嘴唇画得跟两片香肠一样,一般人见到他只想呕吐。

“一直在追赶美男子的脚步,蓦然回首却是发现,已经被美男子甩了十八道弯。你当真是美男至高神,谁能与你比美呢!”

刁丝崇拜的看着花美男,眼神陶醉而迷离,不过这眼神恶心到家了。

“牙麦呆已经受不了了,美男子彻底勾走了牙麦呆的魂魄。”

牙卖呆一边扇动着手中的扇子,一边说道。话语中毫无溜须拍马之意,完全是肺腑之言。此时的牙卖呆已变成了一个大小伙子,但是在五年间也受到了八嘎,刁丝,和偶像花美男的影响,牙卖呆可以用不人不鬼来形容,丑的也是没边了。

对于八嘎,刁丝,牙卖呆的话,花美男倒是很受用,道:“不必这么羡慕我,你们已经很出众了。”

一旁的离骚脸色很不自然,五年了,日复一日的听着他们扭曲了审美观的话语,他都快疯了。此刻,离骚拍着额头,有种抓狂的冲动,他轻轻拍了拍花美男,语气温和的道:“老爹,咱能不提美男子吗?”

离骚是花美男的儿子?

这是怎么回事!

从年龄看待,离骚当花美男的爷爷都足够了。

“我知道,你没有遗传我的基因。”

花美男瞥眼看着面前比他都要大很多很多岁的儿子,一本正经的道。

“%¥#……”

被如此一说,离骚黯然神伤,儿子跟爹长得不像,实在太伤人了。离骚揉着太阳穴,忽略了花美男的话,换了一个话题,道:“老爹,不要忘记,我们是猛男啊!”

花美男道:“谁都看得出来,我是名副其实的美男子,美,本身就是一种猛。”

“%¥#……”

离骚不再言语,现在的老爹跟百年前相差甚远啊,如果不是头上印记千真万确,如果不是花美男恢复了记忆,离骚都觉得面前的人是个错觉。

对于看似中年的离骚称呼花美男为老爹,起初,八嘎三人还比较惊讶,但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。

花美男就是萧二匕!

萧二匕从死门关活过来后,恢复了从前的记忆,修为爆增,五年间让他拥有堪比大陆顶尖强者的实力。他所创建的猛美男势力,在他的带领下无人能敌。

其实,萧二匕有着另一个身份。

百年前,纵横天下,骚情尽露的大陆第一猛男,花美男,就是萧二匕。萧二匕受伤之后,近乎断了命源。于是,他施展了一种圣术,将自己力量压缩,身体缩小为婴儿。试图在生长的过程中恢复伤势,然后重新来过,为了不使曾经的修为和圣术流失,他将所有都封印在头顶,于是出现了萧二匕中间没头发的中分发型。

萧二匕无声无息的消失后,他的儿子花离骚甚是想念。离骚自小受萧二匕的熏陶,猛男思想根深蒂固,势必要成为一个猛男,一个大陆公认的猛男,于是,离骚模仿萧二匕的打扮,手持木剑,身披大红花披风,开始行走于大陆之上。多年的寻找,离骚终于找到了萧二匕,但是萧二匕已经不追求猛男,而是改成追求美貌了。这让离骚备受打击,就像丑小鸭终于学会了游泳,但父亲却飞上了天空,永远不能在一个水平线上。

就在这时,一个白衣少年和一个身着白衣的绝美少女走了过来。

少年气度不凡,面白如玉,很是俊美,他对萧二匕道:“萧二匕,你还认得我吗?”

“帮我把镜子拿开。”

萧二匕对离骚道,等离骚将镜子拿开后,萧二匕上下打量着面前的白衣少年和美貌少女。少年俊朗,少女绝美,两人样貌有些相似,皱着眉头,道:“有点面熟。”

“真是贵人多忘事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