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风 第一百零四章 江山代有才人出(二)

沈凌霄默然良久,轻喟道:“的确可怕!人说‘少林七十二绝技,孰敢见之不辟易’!唉,武林泰斗风范呐!……对了,前辈,少林七十二绝技称雄武林,有多少年的历史啦?”

“这个么——”风信子目光一落,“这还真还说不清哩。少林七十二绝技,乃是慢慢形成的……”

“那么……真正形成的年代,大概在什么时候?”

风信子笑笑,道:“对于少林派的历史,贫道就不是那么清楚啦。少林派已有上千年的历史,我想,七十二绝技的形成,应当也有五六百年了罢。”

“初时,少林僧人均为研究佛学的弟子,并无武僧。几经战乱之后,少林损失惨重,不但经书巨损,连寺院也曾被焚毁过……于是,少林决定设立武僧院,培养武僧来保卫少林。因无自家的武功以供传承,所以,少林学武的方式,乃是派个别天资高的武僧到江湖上去学习,习成之后,再回少林来教习众僧。”

“因各门各派的绝学,大都只是内传,不传外人,所以,少林武僧所学到的,一般均是些普通的外门功夫,并无什么高深的武功。只是,数百年下来,少林学到的武功种类,以‘恒河沙数’来形容之,倒也不算过分。最为难能可贵的是,这些武功,均被分门别类的记载了下来,并保存于藏经阁,以供武僧们随时借阅。”

“经过一代又一代的武僧归纳、整理,渐成了七十二绝技的雏形……”

“雏形?什么意思?”沈凌霄好奇。

“意思是说:名虽曰七十二绝技,只是,与如今真正的少林七十二绝技相较,还差得远哩!”

“那就是说:初始的少林七十二绝技,并不算强?”

“恩。”风信子捻须微笑,“对付一般的江湖武人,倒还绰绰有余;只是,与那些武学大派、武林世家一比……呵呵!曾经有一名卧龙山庄的弟子,单凭一套徊风舞柳剑法,便连败武僧院三十六名身怀不同绝技的僧人;而这三十六名僧人身怀的绝技,加起来不多不少,正好是七十二种之多;也就是说,少林七十二绝技,被人家一口剑就给挑啦!”

“经此一役,少林心灰意冷,痛定思痛之后,决定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,学习那些武学大派和武林世家的绝学。当然咯,——我刚才也说了,——非亲非故,又非本门嫡传弟子,人家岂肯相授?不过,少林是有办法的。比方说,掌门之类的人物,自然打死也不肯相授,可是,并不代表他们门下的弟子,就无法做通工作了。少林本有钱,对于那些贪财之辈,便用钱买;对于那些有某种喜好之人,则投其所好,以之相诱……”

“总之,欲达到目的,有的是办法。就好比古话所说:‘办法,总是比困难要多的!’……”

“呵呵,”沈凌霄插口,“听前辈一讲,晚辈还想起了一句古话:‘不怕贼偷,就怕贼惦记!’”

风信子假装板起脸,指着他冷冷道:“年轻人,你这话,让少林听到了,非被活剐了不可!”

沈凌霄吐了吐舌头,嘟囔道:“也太霸道了罢!……乖乖,还是别乱讲人家的坏话啦!”

风信子面上绽出一丝笑容,缓缓道:“其实吧,你刚才那话虽粗鄙了点,细思起来,也不无道理。话说五代时期,少林曾有一名法名为‘圆痴’的僧人,十八岁之时,心仪无极门的小无相神功,欲拜入其门下习之。苦苦哀求了三年零四个月,可人家无极门掌门霍休就是不肯。圆痴终于明白,任你如何苦求,亦是无济于事,只得另想办法了。只是,用什么办法好呢?嗬,这家伙,真够狠的……”

说到这里,笑问沈凌霄:“沈少侠,你猜猜,他会用什么办法?”

沈凌霄苦笑道:“这……晚辈如何猜得出来?”

风信子收起笑容,目露钦敬之色,沉声道:“他离开无极门之后,用矾油腐坏了自己的面部,再以烧红的木炭,烧坏了自己的嗓子;还怕身形被认出来,又生生打折了自己的左腿……”

沈凌霄惊异得大睁双眼。对于这种自残行为的目的,倒是明白的;只是惊诧于他的这股狠劲。

“半年之后的一个冬日,飞雪漫天,他乔装成一名被强人抢劫的牲口贩子,幸而逃得了性命,当逃至无极门庄外之时,却力竭而倒,行将冻毙。霍休怜之,收留他在庄中饲马。于是,他一边饲马,一边暗中查找小无相神功秘籍,准备盗走,就这样,一呆就是一十八年,仍未任何发现。”

“有一次,霍休的仇家趁他病重之危,找上门来寻仇,霍休根本无力反抗。圆痴欲救他,又不敢显露武功,只好冒着生命危险,背负着他狂奔逃命,身中二十三刀,鲜血淌了一路,连肠子都快掉地了……幸而众无极门弟子及时赶到,打跑了敌人。”

“事后,霍休感动不已,以异性兄弟待之,并给予他可自由出入庄内任何地方的权力。圆痴终于得此机会,又花了一十六年的时光,将无极门查了个遍,翻了个遍,可仍一无所获。”

“在他五十六岁那年的端午节,霍休与几位武林朋友聚会,喝得酩酊大醉,圆痴服侍他回房歇息,见他浑身大汗淋漓,便将他衣服脱光了来睡,好让他凉快些。这一脱,却让他发现了异端:霍休胸脯上的皮肤的颜色,与别的地方不一样!经过仔细观察,终于发现,原来那是一块死皮,缝合于上的……”

“怎么会这样呢?”沈凌霄听得发糁。

“呵呵,这你就不知道啦!你可知道,无极门掌门继位之后的第一件事,是做什么吗?那就是:割下胸脯之上的皮肤,将之置于一种防腐液中,浸泡七日七夜,然后取出、晾干;之后,在那块皮的里层之上,抄录上一代掌门胸脯死皮上的小无相神功秘籍;抄录完后,毁掉旧皮,再将自己那块胸皮缝回……”

“原来是这样!”沈凌霄释然,心头仍然发堵。至于到底为什么发堵,他也想不太明白,只是觉得,这些前辈为了保藏本门的绝技所采用的方法,不说对别人,就是对自己,也未免太狠了一点。

“于是,圆痴就揭下胸皮,得到了小无相神功么?”沈凌霄猜测。

“结果倒差不多,过程,却要复杂得多。”风信子摇摇头,“圆痴先是给他注射了麻药,令他昏迷了一日一夜。因其家人和弟子,均以为霍休醉得太厉害,所以也没太在意。在此期间,圆痴衣不解带、身不离房的服侍,还令众人都感动得很哩!当夜,待得众人都去休息了,圆痴方才取下胸皮,迅速抄录了,又用原来拆下的麻线,按照原来的针孔缝合好。待到霍休醒过来,见一无异状,却如何料想得到,居然还曾发生过这等事呢?”

“高!真是高!”沈凌霄赞叹。

“高的确是高,只是,付出的代价,却未免太大了!毁容、残身不说,还耗费了近四十载的光阴!人的一生,能有几个四十载呀?!”

沈凌霄长叹,喃喃摇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