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1章 社会毒瘤

谁的过错?监管的过错。

这年头网络小说被整改的满屏幕被屏蔽成了小星号,可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却总会能够被“广泛流传”出来。

是,网红经济作为一个产业链的发展的确是一种新的现象,也是一个新的经济生态,靠自己努力吃饭的人都是活的精彩的人。

但是作为监管部门在支持网络的发展,支持任何形式上创新的同时,真的应该尽快规范有序运行。

至少是对于格调低俗,内容粗鄙,通过猎奇手段吸引眼球传播负能量,对青少年成长造成危害的那一类必须严惩,封杀这类惩罚几乎是没什么威慑的,就该直接判,直接抓。

那洗浴中心里的小姐只针对一个人卖,还要拘留个十几天呢,那些直播垃圾内容的针对多少人直播了?就该有一个看的就拘十天,一旦看的人多了,直接累计判个无期试试,看还有人敢那么玩儿吗?

问题就在于没有惩罚力度,很多东西都可以靠钱解决搞定。

专家教授们说的好听,说什么网红正在净化,说那些单纯靠露或是靠低俗博眼球的时代已经逐渐被淘汰了。

这都是放屁呢,隔三差五就会冒出一个大尺度的事件,隔三差五就会冒出一个惹事的APP来。

净化个锤子,没有严厉的惩罚就不可能被净化。

这就好比犯罪。

这就等于一种犯罪成本很低的犯罪。

都觉得这没有对社会和人民财产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,所以就没有严厉的惩罚。

未成年人的*事件甚至是*事件为什么层出不穷?校园内的*事件为什么又越发严重?

还不都是那些网络垃圾们传播的暴力的思想和黄色的思想引发的吗!

苏晴上学的那会儿就仔细研究过近些年全国各类的案件,这类少年犯罪主体低龄化现象是非常突出的,而且犯罪年龄已经越来越小。

就是因为犯罪人受教育程度偏低,那个年龄根本不足以让他们抵御网络上的垃圾文化。

而现如今孩子家长又不像是以前的家长那样时间多,现在家长都很忙,就算是闲着没事儿还想要点属于自己的生活和空间,哪有时间对孩子分分秒秒的盯着,所以才会让那些垃圾文化吞噬他们。

毕竟一个青春发育的阶段,青少年的精力旺盛,喜欢刺激,青春期躁动的他们对于异性难免出现好奇,而且具有相当的模仿学习能力。

当今社会信息传播速度快,垃圾主播,垃圾视频,这些都滋生了青少年犯罪的邪念。

法律意识淡薄,缺乏文化知识熏陶的青少年是很难抵御这种邪念的。

任何人在对事物的认识度不高,对法律法制的意识浅薄,对自身的控制力不足的情况下都可能产生犯罪行为。

当今社会价值观错位,道德底线失守是谁带来的?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那些垃圾毒瘤的所谓网红带来的。

如果没有那些垃圾毒瘤,只剩下通过娱乐传播正能量的真正的网红,青少年又会变成什么样子?

正确的价值观,社会观,良好的道德底线,只会让整个民族的青少年越来越优秀。

用梁启超先生当年的文章来说:

造成今日之老大华夏者,则华夏老朽之冤业也,制出将来之少年华夏者,则华夏少年之责任也!

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,后顾茫茫,华夏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,则烹脔鞭棰之惨酷,惟我少年当之,华夏如称霸宇内,主盟地球,则指挥顾盼之尊荣,惟我少年享之!

少年智则国智,少年富则国富,少年强则国强,少年独立则国独立,少年自由则国自由,少年进步则国进步,少年胜于欧洲,则国胜于欧洲,少年雄于地球,则国雄于地球!

如果那些毒瘤继续毒害华夏少年的话,华夏少年拿什么雄于地球?拿着露大腿去雄于地球?拿着根据要饭的数来宝演变而来的喊麦去雄于地球?